临办发[2004]14号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加快对外开放步伐,充分发挥外来投资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继续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。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分解2004年度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》(办[2004]8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04年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2004年市下达我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:引进县外资金2.5亿元(其中含折合成人民币的360万美元外资任务)。为了便于操作和考核,把市下达给我县实际利用外资任务,折合成人民币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。
二、本年度任务是参照市政府分配到各县市区、市直各单位任务的比例,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分解的。
三、县直部门除政法委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司法局、纪委、监察局、信访办不分配任务外,其余均承担招商引资目标任务。
四、没有承担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。对引资有功的单位和个人,仍按《临泉县引进外来投资奖励暂行办法》(临政[2002]48号)予以奖励。
五、县招商引资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调度工作,实行一月一统计,一季度一考核,半年一总结兑现,及时掌握招商引资情况,汇总上报。
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,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组织专门力量,确定专人招商,切实把招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,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,为加快发展、富民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附:表一、2004年度乡镇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
表二、2004年度县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
中共临泉县委办公室
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4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