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办发[2004]11号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各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,畅通信访渠道,切实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真正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,思想上关心群众,工作上依靠群众,及时化解各类矛盾,有效控制越级上访发生,确保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,促进我县社会全面进一步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经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完善县六大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作如下通知:
一、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接待日定为每周二,接待地点为县委、县政府信访办公室。
二、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接待地点,如因出差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,可采取互调的方式,并提前一天与县信访办公室联系,由县信访办公室另行通知接访领导。
三、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信访案件,实行“谁接待、谁负责处理到底”的包案责任制,由接访领导确定包案单位、责任人及解决时限,包案单位和责任人要直接对接访领导负责,在规定时限内向接访领导汇报案件处理情况,并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情况报县信访办备案。
附:2004年县六大班子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
中共临泉县委办公室
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04年2月6日